Sunday, October 5, 2008

活化或活保育?

「『活化』雖是潮語,但卻不可以亂用。活化的定義,是讓老建築物改變用途,適應新時代的轉變,例如『活化再利用』大型廠房和工業大廈,把它們改造。……

『活化』的前提,是該建築物的前用途已完結,舊人都走了。因此,當我聽到『活化太原街市集』的說法,我會問:好好的市集,每天有數以千計的人光顧,何須活化? 」

「潮語不能亂用,『更新』或『活保育』也許貼切一點。太原街市集要與毗鄰的豪宅單位共處,就需要『執一執』,更新面貌。藍屋是戰前建築,也需要更新,但計劃已容許居民的回遷,可以稱之為『藍屋活保育』,即是不用遷徙居民,也不把居民當成被觀賞的籠中鳥。活保育是珍重的記錄社區故事,不是把過去『掏空』才再活化。」


黃英琦,「冷眼旁觀:活化或活保育?」,《東方日報》,2008-10-05

No comments: